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任职人员酬金及董事会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等任职人员需由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除外)。
本着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在参考同行业及其他上市公司的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等任职人员酬金如下: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三名非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等任职人员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合计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含税);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酬金总额拟定为:每年合计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含税)。
3. 上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每年的董事会任职人员的酬金及董事会费用支出:原则上每年合计不超过90万元人民币(含税)。
董事(含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参会差旅费及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任职董事的年度酬金具体的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每年经营目标考核完成情况及董事诚信、规范履职情况等进行拟定,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除上述酬金外,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具体以公司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准。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