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000028)_公司公告_国药一致: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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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08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3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
投资者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2024年3月6日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华明,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祥胜,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叶贤斌,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4年12月16日,本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签订了2024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天健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结合财政部对本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对本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年 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鉴证的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天健作为本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

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三、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天健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2024年9月25日,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二)2024年 12月 20日,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与天健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通过了2024年度审计计划。

(三)2025年 4月2日,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天健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审计师关于公司审计发现、内部控制、独立性确认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

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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