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该说明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尊重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的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相关说明及意见。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应对措施,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强化内部控制检查,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