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天(000023)_公司公告_ST深天: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时间:

ST深天: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3〕21 号文件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国际准则趋同问题进行了明确。该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