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5-023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资金管理,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本公司(包括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包括下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本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在财务公司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波鸣、徐颂、严刚、陆永新、黎樟林、李庆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处理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B栋15层1501号法定代表人:周松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949XA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情况: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开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正式成立,原名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2017年1月根据银监会批复完成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0亿元;2017年8月18日,财务公司更名为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8年8月北京银监局批复增资至50亿元,9月完成了增资至50亿元的工商变更,法定代表人由黄必烈变更为周松。
财务公司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定,主要业务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与贴现、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监管批准的经营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25.00亿元,所有者权益67.80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456.1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37亿元,净利润3.40亿元。
(三)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二)财务公司免费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境内结算服务,跨境及境外结算费率不高于国内及当地其它金融机构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三)财务公司承诺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四)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外币结售汇服务,相关汇率不逊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采用的汇率。
(五)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及外币。
2.结算服务
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指令办理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对外收付业务,并提供相应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信贷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用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周转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等信贷业务。
4.外汇服务
根据本公司申请,财务公司可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外币结售汇服务。
5.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可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理财、买方信贷、债券承销、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金融服务协议额度
本公司(包括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包括下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本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在财务公司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生效条件和有效期限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双方分别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公司每半年度对财务公司风险情况进行评估,最近一期详见《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也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为规范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继续按照在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以切实保障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七、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能够拓宽本公司融资渠道,提高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本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29.09亿元,贷款余额
10.39亿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日,本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十、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