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000020)_公司公告_深华发A:独立董事关于变更董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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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18

关于变更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杨洪宇先生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春美、杨雄文、吴卫华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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