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22-10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2:00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李中秋先生、郑春美女士、杨雄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2021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561.12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10.68 %;实现营业利润1104.04万元,同比增加26.36%;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20.19万元,同比增加5.4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5993.32万元,负债总额31648.2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4345.06万元。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确认,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7,201,902.02元。由于公司2020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170,881,854.46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679,952.44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8,367,640.79元,母公司2020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206,887,603.69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519,962.90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结合以上财务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公司最近三年没有进行现金分红。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确认,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7,201,902.02元。由于公司2020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170,881,854.46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679,952.44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8,367,640.79元,母公司2020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为-206,887,603.69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519,962.90元。
鉴于以上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我们予以同意。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控体系实际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偏差。
监事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控体系实际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偏差,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6、《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2022年度各项产品产销量(或收入)及加工量指标
?深圳本部2022年预算收入为物业租赁收入。
?恒发科技视讯事业部预计全年销售显示器116万台。
?恒发科技注塑事业部预计全年完成注塑件加工量6809.12吨。
④恒发科技EPS事业部预计全年完成泡沫件加工量3534吨。
(2)合并损益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项 目 | 华发股份 | 恒发科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5,723.33 | 90,736.42 | 96,459.75 |
减:营业成本 | 944.86 | 84,976.80 | 85,921.66 |
税金及附加 | 84.00 | 101.11 | 185.11 |
营业费用 | - | 2,015.64 | 2,015.65 |
管理费用 | 1,779.37 | 2,545.23 | 4,324.60 |
财务费用 | 863.64 | 210.00 | 859.83 |
加:投资收益 | 0.00 | ||
二、营业利润 | 2,051.46 | 887.64 | 2,939.10 |
加:营业外收入 | 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0.00 | ||
四、利润总额 | 2,051.46 | 887.64 | 2,939.10 |
深圳本部2022年预算利润总额为2051.46万元。
恒发科技三个事业部汇总2022年预算利润总额为887.64万元。
深圳本部和恒发科技合并2022年预算利润总额2939.10万元。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定2022年度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最高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超出此额度的大型项目投资借款另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融资机构,根据贷款条件决定贷款、开具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事宜以及相应贷款融资的公司资产抵押(质押)事宜。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鉴于大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独立、客观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2022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和了解,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为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李中秋先生属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章程修正案》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上述第2~4项、第6项、第8~1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