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中浩”或“公司”)的主办券商,现就深中浩无法按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以下风险提示:
深中浩于2019 年4 月22 日披露了《关于无法按时披露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于2019 年4 月25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转让方式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于2019 年4 月30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转让方式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于2019 年6 月25日、8月29 日和10 月29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等文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2019-033、2019-041)。由于公司目前尚未披露上述定期报告等相关文件,公司无法在2020 年4 月30 日之前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文件。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4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