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000011)_公司公告_深物业A:第十届监事会第30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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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0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30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周一)上午11点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5年7月2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涛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管考核结果及运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了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真实有效,考核结果运用方案合理。关联董事王航军、张志民在董事会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24年度长效激励递延奖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兑现2024年度的长效激励递延奖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奖金的支付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王航军在董事会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预算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期限不超过5年(含)的公司债券,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可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30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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