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5月2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5月19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2024年度综合投资后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结合下属各企业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振业集团2024年度综合投资后评价报告》,对公司30个投资项目在2024年度的投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对2025年评价工作做出计划和安排。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