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3220 中贝通信 更新日期:2025-06-20◇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China Bester Group Telecom Co.,Ltd. | ├────┼───────────┬────┬───────────┤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证券代码|603220 | ├────┼───────────┴────┴───────────┤ |曾用简称|中贝通信 | ├────┼────────────────────────────┤ |行业类别|通信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18-11-15 | ├────┼───────────┼────┼───────────┤ |法人代表|李六兵 |总 经 理|邹鹏飞 | ├────┼───────────┼────┼───────────┤ |公司董秘|冯刚 |独立董事|崔大桥,靳东滨,徐顽强 | ├────┼───────────┼────┼───────────┤ |联系电话|86-27-83511515 |传 真|86-27-83511212 | ├────┼───────────┴────┴───────────┤ |公司网址|www.chinabester.com | ├────┼────────────────────────────┤ |电子信箱|best@whbester.com | ├────┼────────────────────────────┤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号 | ├────┼────────────────────────────┤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号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 |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 | |,软件开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 |);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 | |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 | |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 | |业管理,光电子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太阳能热发电产品| | |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配| | |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充电桩销售,电动汽| | |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 | |系统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 | |筑劳务分包,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主营业务|向电信运营商、大型企业及政府提供专用通信与信息化服务。 | ├────┼────────────────────────────┤ |历史沿革| 1、1999年12月,贝斯特有限设立. | | |(1)贝斯特有限系于1999年12月29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贝 | | |斯特有限成立时的住所为江汉区新华下路9号,法定代表人为李 | | |六兵,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成立时的经营范围为“通信系 | | |统及终端设备批零兼营,可承包市政线路工程、市话交换及其配| | |套设备工程、长途光缆传输工程、无线通信与系统网络工程施工| | |,计算机通信产品开发、技术咨询、维修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 | |的凭许可证经营)”。 | | |(2)根据贝斯特有限成立时全体股东签署的章程以及中南财经 | | |大学审计事务所于1999年12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财大验| | |字(1999)第1051号),贝斯特有限成立的股东为李六兵、李云| | |、张军等3名自然人. | | |(3)针对李六兵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湖北阳光有限责任会计 | | |师事务所于1999年12月26日出具了“鄂阳光评字[1999]第053号 | | |”《评估报告》,确认在评估基准日(1999年12月20日),李六| | |兵用以出资的电信工程材料物资一批及桑塔纳小轿车一辆、本田| | |思域小轿车一辆的评估总值为4,760,231.00元。 | | |(4)李六兵用于出资的江汉贝斯特的净资产,其具体情况如下 | | |: | | |①江汉贝斯特成立于1992年11月,成立时的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 | |制,其出资人包括自然人李六兵、李维建、聂平和武汉市江汉区| | |科学技术委员会。 | | |②根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李六兵、李维建、聂平的访谈以| | |及江汉贝斯特与江汉区科委于1999年12月20日签订的《产权界定| | |协议书》,江汉贝斯特成立时,江汉区科委并未实际出资,其名| | |义出资的资金系由李六兵个人以自有资金投入。因此,江汉贝斯| | |特属于挂靠集体企业名义的私营企业。 | | |③根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李六兵、李维建、聂平的访谈,| | |李维建、聂平已分别于贝斯特有限设立前,将其对江汉贝斯特的| | |出资转让予李六兵,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其二人与李六兵均无| | |任何权属争议或纠纷。 | | |④1999年12月,江汉贝斯特解除与江汉区科委之间的挂靠关系,| | |相关情况如下: | | |a、1999年12月6日,江汉区科委签发“江科发(1999)20号”《| | |关于解除与武汉市贝斯特通信发展公司挂靠关系的批复》,同意| | |解除与江汉贝斯特的挂靠关系,恢复江汉贝斯特原来的经济性质| | |。 | | |b、1999年12月16日,武汉市江汉区审计事务所出具“江审事查[| | |1999]97号”《关于武汉贝斯特通信发展公司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 | |》,根据该报告,截至清产核算基准日(1999年10月31日),江| | |汉贝斯特总资产为7,829,575.73元,负债5,717,016.99元,净资| | |产2,112,558.74元;经审计核实,江汉贝斯特净资产中主管部门| | |江汉区科委投入为零元,李六兵个人投入2,098,984元。李六兵 | | |以江汉贝斯特的净资产对贝斯特有限出资即以该净资产数确定其| | |价值。 | | |c、1999年12月20日,江汉贝斯特与江汉区科委签订《产权界定 | | |协议书》,双方确认江汉贝斯特的总投入资金为209.8984万元(| | |其中实物资金159.8984万元,货币资金50万元),并认定李六兵| | |投入209.8984万元占总投入100%;确认江汉区科委原定投入的资| | |金2万元实属李六兵个人投入,江汉区科委没有资金投入。 | | |d、1999年12月26日,江汉区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办公室出具《产 | | |权界定证明》,确认江汉区科委没有投入,江汉贝斯特所有资产| | |均属李六兵个人所有。 | | |(5)主管部门对本次改制的确认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于2| | |016年9月27日出具的《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武汉贝斯特通信|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问题的请示》(江政文[2016]21号)| | |、武汉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1月3日出具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关 | | |于确认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合法| | |性问题的请示》(武汉政文[2016]138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 | |016年12月15日出具的《省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武汉贝斯特通信集 | | |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法性的批复》(鄂政函[201| | |6]180号),武汉市江汉贝斯特通信科技开发公司由集体企业改 | | |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履行了相关程| | |序,产权明晰,真实有效,不存在侵占或损害集体资产的情形,| | |不存在产权纠纷。 | | | 2、2001年9月,贝斯特有限第一次增资. | | |2001年8月30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贝斯特有限决定将注册资 | | |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800万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形式认缴新增| | |注册资本5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750万元,并同意新增 | | |股东梅漫。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为:李六兵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 | |资本形式追加出资720万元,共计出资1,680万元,出资比例为93| | |.33%;李云以货币资金形式追加出资1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实 | | |收资本形式追加出资15万元,共计出资36万元,出资比例为2.00| | |%;张军以货币资金形式追加出资1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 | |本形式追加出资15万元,共计出资36万元,出资比例为2.00%; | | |梅漫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48万元,出资比例为2.67%。 | | |2001年9月19日,湖北珞珈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出资 | | |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鄂珞会字[2001]053号)。 | | |经审验,截至2001年9月19日,贝斯特有限已收到李云、张军、 | | |梅漫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0万元,另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750 | | |万元,实收资本已增至人民币1,800万元。 | | | 3、2003年12月,贝斯特有限第二次增资及第一次股权转让.| | |2003年12月1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贝斯特有限决定将注册资 | | |本由18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其中李六兵以实物形式增资1,2| | |00万元,并同意李云将其持有的贝斯特有限2.00%股权(36万元 | | |出资额)转让予李六兵。2013年12月2日,李六兵与李云签署《 | | |出资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 | |2003年12月3日,武汉精搏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 | | |武精搏评报字(2003)第795号),确认李六兵用以出资的实物 | | |资产评估总值为1,200万元。同日,武汉和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 | |责任公司对本次出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武和会| | |验字[2003]681号)。经审验,截至2003年12月3日,贝斯特有限| | |已收到李六兵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200万元。 | | | 4、2004年1月,贝斯特有限更名. | | |2003年12月28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贝斯特有限决定将名称变| | |更为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1月5日,贝斯特有限| | |就本次名称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 | |业执照》,注册号为4201002123549。 | | | 5、2008年8月,贝斯特有限第三次增资. | | |2008年8月26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贝斯特有限决定将注册资 | | |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其中李六兵以实物形式增资2,| | |100万元,以货币资金形式增资816万元;张军以货币资金形式增| | |资36万元;梅漫以货币资金形式增资48万元。 | | |2008年8月28日,湖北中邦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 | | |估报告书》(鄂中邦评报字(2008)S第8-039号),确认此次李| | |六兵用以出资的实物资产的评估总值为2,100万元。同日,湖北 | | |中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 | |告》(鄂中邦会[2008]S验字8-039号)。经审验,截至2008年8 | | |月28日,贝斯特有限已收到李六兵、张军、梅漫缴纳的新增注册| | |资本3,0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900万元,非货币财产| | |出资人民币2,100万元。各股东货币出资占新增注册资本的比例 | | |为30%。 | | | 6、2011年12月,贝斯特有限规范出资瑕疵. | | |经贝斯特有限财务自查,2001年9月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750| | |万元、2003年12月李六兵以实物出资的1,200万元及2008年8月李| | |六兵以实物出资的2,100万元中的849万元共计2,799万元出资存 | | |在瑕疵,由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以等额现金投入贝斯特有限的方| | |式对上述出资瑕疵进行规范。 | | | 2011年12月10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 |(1)2001年9月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750万元,分别由李六 | | |兵于2011年12月27日以前以现金735万元出资、张军于2011年12 | | |月27日以前以现金15万元出资。 | | |(2)2003年12月李六兵以实物出资的1,200万元,由李六兵于20| | |11年12月27日以前以现金1,200万元出资。 | | |(3)2008年8月李六兵以实物出资的2,100万元中的849万元,由| | |李六兵于2011年12月27日以前以现金849万元出资。 | | | 出资方式变更后各股东原股权比例不变。 | | |2011年12月27日,武汉一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武| | |航审字[2011]第H-028号),确认贝斯特有限实收资本出资中共 | | |有2,799万元存在出资瑕疵,建议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同日, | | |湖北中恒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恒验字[201| | |1]第12-06号),验证截至2011年12月23日止,贝斯特有限已收 | | |到李六兵、张军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750万元;湖北中恒 | | |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恒验字[2011]第12-0| | |7号),验证截至2011年12月26日止,贝斯特有限已收到李六兵 | | |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200万元;湖北中恒会计师事务有 | | |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恒验字[2011]第12-08号),验证 | | |截至2011年12月26日止,贝斯特有限已收到李六兵缴纳的实收资| | |本合计人民币849万元。 | | | 7、2012年7月,贝斯特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2年7月18日,李六兵与梅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 | | |六兵将其持有的贝斯特有限12.00%股权(720万元出资额)转让 | | |予梅漫。同日,贝斯特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 |2012年7月20日,贝斯特有限就本次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 8、2012年9月,贝斯特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12年9月13日,李六兵分别与李云、张军、程德松签署《股权 | | |转让协议》,约定李六兵分别将其持有的贝斯特有限3.33%的股 | | |权(200万元出资额)转让予李云,将其持有的贝斯特有限1.67%| | |的股权(100万元出资额)转让予张军,将其持有的2.00%的股权| | |(120万元出资额)转让予程德松。同日,贝斯特有限股东会审 | | |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 | |2012年9月18日,贝斯特有限就本次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 9、2012年10月,贝斯特有限第四次增资. | | |2012年10月8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贝斯特有限决定将注册资 | | |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7,281.40万元,由李云、张军、程德松3名| | |原股东及于力、吴艳琴、李萍、郑自江、夏历、姚少军、权宏宣| | |、黄立、田勇、陈望清、陈泽宜、刘建辉、王丽、饶有根、孙朝| | |荣等15名新进自然人股东以货币方式进行新增,增资价格为2.50| | |元/股。 | | |2012年9月20日,湖北科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情况 | | |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鄂科信验字[2012]第1142号)。| | |经审验,截至2012年9月19日,贝斯特有限已收到李云、张军、 | | |程德松3名原股东及于力、吴艳琴、李萍、郑自江、夏历、姚少 | | |军、权宏宣、黄立、田勇、陈望清、陈泽宜、刘建辉、王丽、饶| | |有根、孙朝荣等15名新进自然人股东投入的增资款合计人民币3,| | |203.50万元,其中人民币1,281.4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增加,人民| | |币1,922.1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全部增资款以货币资金出资。 | | |2012年10月10日,贝斯特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10、2013年5月,贝斯特有限第五次增资. | | |2013年5月9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贝斯特有限决定将注册资本| | |由7,281.40万元增加至8,366.70万元,由李云、吴艳琴、郑自江| | |、刘建辉、陈泽宜、陈望清、田勇、权宏宣、王丽、饶有根10名| | |原股东及陆念庆、高健伟、汤海滨、谢本桃、邹鹏飞、沈筱竣李| | |洁、黄金刚、吴晓明、曹华英、薛宏国、李卿12名新进自然人股| | |东以货币资金方式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2.50元/股。 | | |2013年5月7日,湖北科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情况予| | |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鄂科信验字[2013]第121号)。经 | | |审验,截至2013年5月6日,贝斯特有限已收到李云、吴艳琴、郑| | |自江、刘建辉、陈泽宜、陈望清、田勇、权宏宣、王丽、饶有根| | |10名原股东及陆念庆、高健伟、汤海滨、谢本桃、邹鹏飞、沈筱| | |竣李洁、黄金刚、吴晓明、曹华英、薛宏国、李卿12名新进自然| | |人股东投入的增资款合计人民币2,713.25万元,其中1,085.30万| | |元作为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1,627.9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全部| | |增资款以货币资金出资。 | | |2013年5月10日,贝斯特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11、2013年12月,贝斯特有限第六次增资及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13年11月14日,李六兵与国信弘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李| | |六兵将其持有的贝斯特有限3.59%股权(300万元出资额)转让予| | |国信弘盛,转让价格为5.20元/股。 | | |2013年11月22日,贝斯特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同| | |意注册资本由8,366.70万元增加至9,066.70万元,同意国信弘盛| | |向贝斯特有限增资700万元,增资价格为5.20元/股。 | | |2013年12月12日,湖北科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情况| | |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鄂科信验字[2013]第1496号)。| | |经审验,截至2013年12月9日止,贝斯特有限已收到国信弘盛投 | | |入的增资款合计2,840万元,其中人民币7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增| | |加,人民币2,14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全部增资款以货币资金出 | | |资。 | | |2013年11月,贝斯特有限、国信弘盛、李六兵签订的《关于武汉| | |贝斯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业绩保证及股份受让要求权合同》中| | |约定:国信弘盛合计投入增资款3,640万元,其中700万元计入注| | |册资本,2,1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在前述增资款中,有800万元| | |作为业绩达标初始保证金,暂计入其他应付款,根据贝斯特有限| | |2013年、2014年业绩目标的实现情况决定是否偿还国信弘盛。 | | |2013年12月17日,贝斯特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办理了工商| | |变更登记。 | | |2014年7月,贝斯特有限、国信弘盛、李六兵签订的《关于武汉 | | |贝斯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业绩保证及股份受让要求权合同之补充| | |合同》中约定:国信弘盛同意将上述业绩保证金800万元转入贝 | | |斯特有限的资本公积,作为本次增资的第二期出资。 | | | 12、2013年12月,贝斯特有限进一步规范出资瑕疵. | | |2013年12月18日,经贝斯特有限财务自查自检,1999年12月股东| | |李六兵以实物出资474万元与2008年8月李六兵以实物出资的2,10| | |0万元中的1,251万元合计1,725万元出资存在瑕疵,由履行出资 | | |义务的股东以等额现金投入贝斯特有限的方式对上述出资瑕疵进| | |行规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由股东李六兵用货币1,725万元向 | | |贝斯特有限补充出资。 | | |2013年12月25日,湖北科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情况| | |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鄂科信验字[2013]第1671号)。| | |经审验,截至2013年12月24日止,贝斯特有限已收到李六兵缴纳| | |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725万元。 | | |2013年12月30日,贝斯特有限就本次变更出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 |记。 | | | 13、2013年12月,贝斯特有限第七次增资. | | |2013年12月20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注册资本由9,066.70| | |万元增加至9,416.70万元,由范公会、张纪纯、熊坚、黎明、姚| | |其奎、权宏宣、安江波、田林等8名自然人对贝斯特有限进行增 | | |资,增资价格为2.50元/股。 | | |2013年12月30日,湖北科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情况| | |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鄂科信验字[2013]第1693号)。| | |经审验,截至2013年12月30日止,贝斯特有限已收到范公会、张| | |纪纯、熊坚、黎明、姚其奎、权宏宣、田林、安江波等8人投入 | | |的增资款合计人民币875万元,其中35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增加,| | |52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全部增资款以货币资金出资。 | | | 14、2014年10月,贝斯特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 | |2014年8月31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田林将其持有的贝斯特有 | | |限0.21%股权(20万元出资额)转让予余克勤。 | | |2014年10月11日,田林与余克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田| | |林将其持有的贝斯特有限0.21%股权(20万元出资额)转让予余 | | |克勤,转让价格为2.66元/股,转让总价款为53.125万元。 | | |2014年10月13日,贝斯特有限就本次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15、2014年11月,贝斯特有限第八次增资. | | |2014年10月8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注册资本由9,416.70 | | |万元增加至10,416.70万元,同意国信弘盛和山证投资向贝斯特 | | |有限增资1,000万元,增资价格为6.90元/股,其中国信弘盛增资| | |260万元、山证投资增资740万元。 | | |2014年11月13日,湖北科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情况| | |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鄂科信验字[2014]第2091号)。| | |经审验,截至2014年11月13日止,贝斯特有限已收到国信弘盛、| | |山证投资缴纳的出资款合计6,900万元,其中1,000万元作为注册| | |资本增加,5,9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增加,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 | |。 | | |2014年11月19日,贝斯特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16、2015年5月,贝斯特有限第九次增资及第六次股权转让.| | |2015年5月25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贝斯特有限注册资本 | | |由10,416.70万元增加至10,656.70万元,同意李建、李维建、周| | |文超、曾丹向贝斯特有限增资共计240万元,增资价格为3.00元/| | |股;谢本桃将其所持有的贝斯特有限1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韩建 | | |军,转让价格3.00元/股;李六兵将其所持有的贝斯特有限200万| | |元出资额转让给王旭阳,转让价格3.00元/股;李六兵将其所持 | | |有贝斯特有限1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曾丹,转让价格3.00元/股。| | |同日,上述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股权转让事宜| | |。 | | |2015年5月29日,湖北科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情况 | | |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鄂科信验字[2015]第859号)。 | | |经审验,截至2015年5月29日止,贝斯特有限已收到周文超、李 | | |维建、李建、曾丹投入的增资款合计人民币720万元,其中240万| | |元作为注册资本增加,48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全部增资款以货 | | |币资金出资。 | | |2015年5月29日,贝斯特有限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 | | | 1、2015年8月,贝斯特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15年7月15日,立信对贝斯特有限截至2015年5月31日的财务数| | |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349| | |号)。经审计,截至2015年5月31日,贝斯特有限所有者权益( | | |净资产)为359,353,537.92元。 | | |2015年7月16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贝斯特有限拟股份制 | | |改制所涉及的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 |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651号)。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5月31日 | |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贝斯特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36,063.3| | |5万元,评估增值128.00万元,增值率0.36%。 | | |2015年8月3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由贝斯特有限以经立信审计| | |的截至2015年5月31日的净资产359,353,537.92元为基础,按1:0| | |.6054的比例折合股份21,754.47万股,超出股本总额的净资产计| | |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015年7月17日,立信对股份公司设立 | | |时的出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 | |第711350号)。2015年8月12日,公司就本次整体变更办理了工 | | |商变更登记。 | | |201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 | |过调整整体变更折股比例相关事宜,以截至2015年5月31日贝斯 | | |特有限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值332,503,076.26元人民币为基础| | |,按1: | | |0.6543的比例折合股份21,754.47万股,超出股本总额的净资产 | | |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 | |2016年9月27日,天健对上述出资情况予以复核并出具《实收资 | | |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6〕2-38号)。 | | | 2、2015年11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 | |2015年11月9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1,| | |754.47万元增加至24,912万元,由中移创新和大森投资分别以货| | |币资金10,000万元和1,998.61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增资价格| | |为3.80元/股。增资资金共计11,998.61万元,其中3,157.53万元| | |计入公司注册资本,8,841.08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 | |2015年11月13日,立信对本次出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 | |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750609号)。经审验,截至2015年11| | |月9日,发行人已收到中移创新缴纳的货币资金人民币10,000.00| | |万元,其中计入股本2,631.5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7,368.42万元| | |;收到大森投资缴纳的货币资金1,998.61万元,其中计入股本52| | |5.9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472.66万元。 | | | 2015年11月17日,公司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 3、2016年5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 | |2016年5月3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4,9| | |12万元增加至25,332万元,由饶学伟、刘卫国以货币资金方式进| | |行增资,增资价格为4.00元/股。 | | |2016年5月8日,发行人分别与饶学伟、刘卫国签署《增资协议》| | |。饶学伟出资1,440万元认购360万股股份,其中360万元计入股 | | |本,其余1,0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刘卫国出资240万元认购60万| | |股股份,其中60万元计入股本,其余1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6年6月3日,天健对本次出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 |》(天健验[2016]2-17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5月11日止, | | |发行人已收到饶学伟缴纳的新增出资款1,440万元,其中计入实 | | |收资本360万元,其余1,0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发行人已收到刘| | |卫国缴纳的新增出资款240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60万元,其 | | |余1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饶学伟、刘卫国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 | | 2016年6月7日,公司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 2019年3月20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 | | |司。 | | |公司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177840| | |54XA,注册资本33,776万元。 | |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及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 |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权益| |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 |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 | |股。根据公司2024年7月17日披露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 | |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3日,截至本次权 | |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35,240,376股。2024年7月24| | |日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35,240,376股增加至435| | |,812,489股。 |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317784054XA的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433,978,322.00元,股份总数433,978,322股(每股面| | |值1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33,978,322股。公司股| | |票已于2018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18-11-06|上市日期 |2018-11-15|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8444.0000 |每股发行价(元) |7.85 | ├──────────┼─────┼──────────┼─────┤ |发行费用(万元) |5198.87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66285.4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61086.53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9.42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1.30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6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7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12-31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Bester africa proprietary limited | 合营企业 | 0.00| ├──────────────────┼────────┼─────┤ |海南中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贵州浙储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3.00| ├──────────────────┼────────┼─────┤ |中贝光电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8.07| ├──────────────────┼────────┼─────┤ |中贝(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中贝武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中贝通信集团(湖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6.00| ├──────────────────┼────────┼─────┤ |中贝通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北京中贝云网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天津市邮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安徽容博达云计算数据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91.00| ├──────────────────┼────────┼─────┤ |广州贝斯特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5.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